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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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80,431,90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下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预案
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0,431,90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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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陈宗潮
咨询电话:0756-8682893 传真电话:0756-868229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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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