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4-034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已离任监事
李国棋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直系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其儿子
李小哲先生(以下简称“短线交易人”)在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卖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
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短线交易人关于公司股票短线交易的情况如下:
成交金额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价(元/股)
(元)
本次涉及短线交易的股数为 10,000 股,交易收益为 1,8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短线交易人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上述当事人积极配合并深
表歉意。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
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短线交易人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二)短线交易人未能正确理解短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主
观故意违规情况。其交易期间未征询其父亲意见,亦未告知上述交易行为,系个
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行为,其父亲不
知悉其证券账户交易情况,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短线交易人李小哲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
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上述违规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其父亲李
国棋先生对于未严格履行督促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深表自责,
两人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
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做好个人及亲属账户的管理和法规的宣贯,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