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4-030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8,828,3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
                   — 1 —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4
                     — 2 —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大楼
  咨询联系人:张堪省 付佳歆
  咨询电话:0898-66768394
  传真电话:0898-6679064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3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南高速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