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曙晖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琏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江曙晖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所
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江曙晖女士,195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江曙晖女士 1989 年 7 月大专毕业于厦门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2004 年 6
月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化工机械厂财务部经理、
厦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风
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风险总监。江曙晖女士曾任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
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
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江曙晖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对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琏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琏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优秀
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
对象的条件。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
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下午 14:00-16:30)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
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
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 号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8
收件人:吴艳兰
联系电话:0592-2950819
传真号码:0592-539210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 2024 年 6 月 21 日股东
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表决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
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
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表决权。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
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江曙晖
附件: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公告》《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曙晖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琏升科技
关事项的议案》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
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
投弃权票,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