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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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4-05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肖世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蜂助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世练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世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未持有公司股票,基本情况如下:
  肖世练,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
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9 年 7 月至
月,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担任高级顾问;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7 月,
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担任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1 月,在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担任高级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广
州农商银行担任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珠江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首席财务官;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在深圳英
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粤港澳大
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1 月在深圳市
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在广州健博企业服务有限
公司担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在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
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一: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核心团队与
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权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权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表决权的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
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
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权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吴珍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 660 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电话:020-89811196
  电子邮箱:zhengquan@phone580.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权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将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
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人出席会议。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四)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肖世练
附件: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
世练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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