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1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
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事项: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的提案。提案2.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事的提案。提案3.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 3人。以累积
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案。提案4.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监事,应选监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
举公司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下资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
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楼大厅。
(1)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 2 号
邮政编码:26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
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五、备查文件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和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③选举监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