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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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
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
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 999 号
森兰国际大厦 B 栋 16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全体与会监事共同推选唐卫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外高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会议选举唐卫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李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
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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