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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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情况
派发现金21,091,2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案一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
后的263,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赵一波、陈秀明、
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等承诺若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该股票,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
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即8.56元/股。
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
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69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咨询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咨询电话:010-8393488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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