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913,8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913,800 股后的股本 400,086,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0,043,1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00,043,100 元÷
舍五入),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4.988605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88605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01,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13,800 股后的股本 400,086,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43,1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红年度:2023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401,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13,800 股后的股本 400,086,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将根据
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算的每 10 股分派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详见本公告“特别提示”。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0812-8117310
传真电话:0812-811777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