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独立董事肖土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审议形成
了如下决议: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
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本次交
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出售控
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东华博泰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期间提供的担保
已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对外关联担保系公司转让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
被动形成的,实质是公司对原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公司已
与交易对手方及标的公司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白云金控将按照后续相关协议的约
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90 日内,完成担保主体的变更手续或标的公司的借款归
还,或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东华博泰发展正常、持续经营,具备偿债能力,
因此,关联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
外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以朋、潘长勇、肖土盛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