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2 次会议决议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次会议决议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2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专门会议于2024年6月6
日在公司13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关于转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SPV项目公司(华瑞沪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上海华瑞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SPV项目公司(华瑞沪九)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
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SPV项目公司(华瑞沪二十四)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查阅、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关于转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SPV项目公司(华瑞
沪六、华瑞沪九、华瑞沪二十四)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其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爱建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2 次会议决议
(本页为《爱建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岳克胜) (段祺华) (李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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