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召开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公司六楼大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 1.00、2.00、4.00、5.00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3.00、5.00 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 1.00 至 3.00 为累积投票提案,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为 4 人,独立
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每位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议案 2.00 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
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股凭证、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
股东登记表》
(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 3)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2024年6月27日17:30前送
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2)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原件;
(2)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七、附件
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
下:
投票简称:南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召开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
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 4
事的议案》 人
《选举潘连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姜发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彭聪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赵传淼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
的议案》 人
《选举方泽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李伟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刘宏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表监事的议案》 人
《选举方荣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所拥有的每个提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
人投 0 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附件 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