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丽仁”)持有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无限售流通股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3,711,75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580,6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4%,权益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
股本的 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的《权益变动告知函》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名称: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丽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梅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350862401D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
证券、期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名称: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 195 号
花都汇商务中心 7 号楼 19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丽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梅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0Y24X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股权
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证件号码 所在任职单位 职务
上海丽人丽妆化
身份证: 董事、副
黄梅 女 中国 中国 妆品股份有限公
司
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仁及其一致行动人丽秀不存在境内、
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二)历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
公司股份所致。
公司上市后,丽仁持有公司股份 31,367,739 股,丽秀持有
公司股份 13,185,98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553,723 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丽仁持有公司股份 20,868,939 股,丽秀持有
公司股份 3,711,75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580,693 股,其
历次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从400,010,000股变动至400,458,500股,
导致丽仁及丽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
动减持公司股份8,334,830股,变动比例为-2.07%;
(2)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2月7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
动减持公司股份6,718,200股,变动比例为-1.68%;
(3)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1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
动减持公司股份3,480,600股,变动比例为-0.87%;
(4)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动
减持公司股份1,439,400股,变动比例为-0.36%。
司股份比例由11.14%减少为6.14%,变动比例为-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丽仁丽秀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 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称 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注 1) 例(%)(注 2)
无限售
丽仁 31,367,739 7.84 20,868,939 5.21
流通股
无限售
丽秀 13,185,984 3.30 3,711,754 0.93
流通股
合计 / 44,553,723 11.14 24,580,693 6.14
注 1:总股本按公司首发上市后的股本 400,010,000 股计算得出。
注 2:总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 400,458,500 股计算得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变化;
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
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的《上海丽人
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