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埃夫特
股票代码:68816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区 26-28 楼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区 26-28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以下的权益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0333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注册地址
区 26-28 楼
法定代表人 方洪波
注册资本 702169.875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722473344C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00-04-07 至 无固定期限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
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
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用空
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
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
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
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投
经营范围
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
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
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
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
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
证或批准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0.76%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0.53%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姓名 方洪波
性别 男
职务 董事长、总裁
国籍 中国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通讯地址
区 26-28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埃夫特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600055.SH)45.46%的股份,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
公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48.SZ)18.74%的股份,为北京合康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份有限公司(002121.SZ)22.79%的股份,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投资计划的相关安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15),美的集团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
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美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 35,6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9,759,1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8704%。本次权益变动后,美的集团持有公司 25,840,80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9524%,具体情况如下:
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美的集团 交易、大 10.00-11.91 9,509,192 1.8225%
宗交易
美的集团 大宗交易 2024 年 6 月 11 日 8.00 250,000 0.0479%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
股份
美的集团 其中:无
限售条件 35,600,000 6.8228% 25,840,808 4.9524%
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
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的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方洪波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
上市公司名称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 96 号
股票简称 埃夫特 股票代码 688165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区
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上市公司实
是? 否? 是? 否?
大股东(发行完成 际控制人
后) (发行完成
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5,600,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6.8228%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25,840,808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9524%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方洪波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