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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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
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 2023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止。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
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
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和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
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延长 12 个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联委员李虎、田华回避表决,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直接
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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