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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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
由 13,690,496.97 元(含税)调整为 13,672,561.77 元(含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公司 2023 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 60,846,653 股调整为 60,766,942 股(最终转增
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
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
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且在上述期间“宏微转债”存在转股情况,致使本次实际可参与权益分派
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2,116,63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二)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52,116,633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 60,846,653 股,转股后公司
总股本为 212,963,286 股。
                  (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公
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
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
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因公司“宏微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
露日,可转债转股 5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52,116,633 股增加至 152,116,683 股。
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即 2024 年 6 月 11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宏微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将不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宏微转债”
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46.99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股份 199,33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99,33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52,116,683 股扣减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 199,330 股后,可参与权益分派的实际股份数量为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按照每股现金分
红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如下:
   公司以可参与权益分派的实际股份数量 151,917,3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72,561.77 元(含
税),即调整后利润分配总额=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0.09×
股,合计转增 60,766,94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12,883,625 股,即调
整后转增股本总额=每股转增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40×151,917,353
=60,766,94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公司总股本+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152,116,683+60,766,942=212,883,625 股(最终
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
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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