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8,169,5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980,345.76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
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8,169,54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诺:在承诺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
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
咨询机构: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姚云萍 沈圆月
咨询电话:0572-8475786
传真电话:0572-806312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