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 186,666,054.41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
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
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
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和 5 月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 1,696,964,131 股。
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年 5 月 8 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3 楼
咨询联系人:江疆
咨询电话:0755—82589021
传真电话:0755—8258909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