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上证综指采
用的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
兑人民币7.1106元计算,公司股票2024年6月11日收盘价为人民
币0.9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按上证综指采用的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7日)中
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
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1106元计算,公司股票2024年6
月11日收盘总市值为人民币1.81亿元,已连续6个交易日低于人
民币3亿元。《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
定:在上交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则公司股票可能
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若公司触及上述交易
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的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
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下列规定,公司股票
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
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
按上证综指采用的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7日)中国人
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
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1106元计算,公司股票2024年6月11日收盘价为
人民币0.995元/股,收盘总市值为人民币1.81亿元,股价首次低于人
民币1元,市值已连续6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5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
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在本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
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
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
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
达到的日期为准)。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
行A股股票或者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
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
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
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或面值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
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为“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
案》、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公
司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临2024-015
及临2024-016),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事项的补充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体上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18、
临2024-020),经公司自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
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
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
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走势,并
将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