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增持主
体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勇先生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王恒波先生通知,获悉赵勇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647,148,281 股的 0.07%;王恒波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勇先生持有公司 1,135,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18%;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王恒波先生持有公司 469,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6 万股,成交均价 7.49 元/股,增持金额 344.58
万元;2024 年 6 月 7 日,王恒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 万股,成交均价 7.47 元/股,增持金额 149.34 万元。(前述增
持金额的计算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造成)
增持前 增持后
本次增持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赵勇 董事、总经理 1,135,280 0.18 460,000 1,595,280 0.25
总经理助理、
王恒波 469,200 0.07 200,000 669,200 0.10
董事会秘书
三、其他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后六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
卖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