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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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
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
[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70,307.13 万元,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 3,707.13 元,定期存款为 12,000 万元,
现金管理余额为 54,6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召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
“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 9,800 万
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
限公司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
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 40,000 万元,用于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
公司承建的“年产 55,000 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本次拟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380.00   9,380.88   8,434.04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地控制了
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使用及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现金管理
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8,434.04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本次新亚强上海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满足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淼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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