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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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整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年权益分派事项,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此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票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含公
司非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董事会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此次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6 月 11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17,880 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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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年权益分派事项,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期部分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拟回购数量由 63,109
股调整为 75,730 股,回购价格由 2022 年度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2.29 元/股调整
为 17.50 元/股,并同意回购注销此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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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