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 集友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徐善水先生保
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
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集友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