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2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日公司总股本 501,730,8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5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52,681,737.5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96,270,302.80 元结转至下一年
度。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化。
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1,730,83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若本
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
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减持价格由 6.76
元/股调整为 6.66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
咨询地址: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 1 号
咨询联系人:刘冬怡
咨询电话:020-82057819
传真电话:020-822165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