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 迪马 公告编号:临 2024-073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
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4】0776 号)
(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
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愿参加公司重整,甚至担任重整投资人,且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中介机构已
入场开展重整相关前期工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
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核实相关媒体报道是否存在不实或夸大的情形,公司相关人
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是否存在通过不实或夸大性陈述及其他利用媒体报道误
导投资者、不当影响市场预期的情形,并严格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2.2.9
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规范运作》第七章等相关规定,自
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二、请公司结合公司股价连续 11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的情况,说明是否存
在利用相关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配合有关方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2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
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