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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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
相关议案资料已于 2024 年 6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彩珍女士主持。会议
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行权登记日将发生在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后,董事
会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7 日为授权日,向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21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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