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 6 月 11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
由“*ST 正邦”变更为“正邦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57”,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因
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
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内容如下:(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2015 号、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4]0011007638 号。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3 年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991,677,730.61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997,994,841.33 元。
经核查,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
〔2024〕第 1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
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
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正邦”变更为“正邦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57”,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