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达
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鞠小平、何丽萍、万小
民、郑欣荣、邹占伟持有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44.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
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本次自查的相关
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及核查对象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
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披露之
前一日止,即2023年6月19日-2024年4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核查对象范围为:
人员;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具体如下:
(一)葛嘉程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交易股数 股份余额
姓名 身份关系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股)
公 司 董 事 、 2023/7/26 买入 400 1,700
总经理葛江
葛嘉程 2023/8/1 买入 200 1,900
宏之直系亲
属 2023/8/10 买入 200 2,100
交易股数 股份余额
姓名 身份关系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股)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葛嘉程已出具《关于买卖华达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
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纯属个人财务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
关联,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属于短线
交易,该交易系本人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相关收益
已上交至上市公司账户。
利用内幕信息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除在承诺中列示的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葛江宏对自查期间葛嘉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出具的情况声明和
承诺如下:
“1、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本人直系亲属根据
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纯属个人财务投资行为,
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
对上述交易情况并不知情。上述交易行为属于短线交易,该交易系本人
直系亲属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相关收益已上交至上
市公司账户。
利用内幕信息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除在承诺中列示的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二)刘哲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交易股数 股份余额
姓名 身份关系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股)
自 2023 年 9 月 2023/7/21 买入 3,800 3,800
刘哲
公 司 高 级 管 2023/8/2 卖出 -3,800 0
理人员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刘哲已出具《关于买卖华达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
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纯属个人财务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
关联,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利用内幕信息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除在承诺中列示的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
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陆新民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交易股数 股份余额
姓名 身份关系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股)
自 2024 年 2 月 2023/8/28 买入 400 400
陆新民 1 日起担任公 2023/8/28 买入 400 800
司 高 级 管 理 2023/8/28 买入 200 1,000
交易股数 股份余额
姓名 身份关系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股)
人员 2024/1/29 卖出 -200 800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陆新民已出具《关于买卖华达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
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纯属个人财务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
关联,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利用内幕信息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除在承诺中列示的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四)韩儒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交易股数 股份余额
姓名 身份关系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股)
独立财务顾
问经办人员
韩儒怡 2023/7/4 卖出 1,200 0
蒋伟达的配
偶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韩儒怡已出具《关于买卖华达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
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纯属个人财务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
关联,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利用内幕信息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除在承诺中列示的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蒋伟达对自查期间韩儒怡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出具的情况声明和
承诺如下:
“1、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本人直系亲属根据
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纯属个人财务投资行为,
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
对上述交易情况并不知情。
利用内幕信息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除在承诺中列示的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形外,本人及本人其他直系亲属均未以实名或非实名账户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
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主体的证券账
户对账单以及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等文件,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
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
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华达科技股票的行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与
承诺以及独立财务顾问经办人员的访谈,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泰
证券认为:在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未发现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
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外,自查范围内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和
承诺、法律顾问对相关人员的访谈,考虑到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
法律顾问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
人员的自查情况,在前述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和承诺及相关访谈
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该等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
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人员外,
纳入本次交易的自查范围的其他主体在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股票的
行为。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