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13:30
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会议室
召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议程:
一、表决事项
二、非表决事项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
用,着力加强董事会建设。现将董事会 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和 2024
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
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总体回升
向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5.2%。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砥砺
前行,顺利完成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等重大改革,平稳实施机构
改革,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善,依法
全面加强监管。证券行业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资本实力、风控能力、服务质量等全面提升,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
文章”。证券行业业绩彰显韧性,经营情况整体稳定。报告期内,证
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4,059.02 亿元,同比上升 2.77%;实现净利润
降 0.51 个百分点。
周年之际,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
受让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在保持多元的股权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
同时,进一步增强股东背景,健康、稳定的股权结构得到巩固。2023
年 6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27 年的刘学民荣休,公司董事会选举
吴礼顺为新任董事长,董事会围绕“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等职
能,带领公司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
推动提升公司治理、加强战略执行、提高合规风控效能、提升可持续
发展能力,审慎经营、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4.89
亿元,同比下降 4.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 亿
元,同比下降 17.50%;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5%,较上年下
降 0.51 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452.81 亿元,较去年
末下降 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8.21 亿元,较去年
末增长 1.43%。
二、2023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捐赠、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长、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风险
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薪酬等 41 项议案进行审议;
听取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廉洁从业执行情况报
告等 11 项报告;召集 2 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交 20 项议案。董
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 11 次会议,对 31 项议题进行审
议。其中,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
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首次荣获“2023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
佳实践案例”等权威奖项
和董事会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夯实公司
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准则,董事会两次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公司
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贯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独董
新规落实情况自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董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组织董
事参加短线交易与董监高减持、廉洁从业管理等内部专题培训,以及
监管、自律机构举办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专题
培训,严格规范董事执业行为,切实提升董事履职能力。董事会高度
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开展信息披露,建立投资
者双向沟通机制,股利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凭借高质量的公司治理实践,公司在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最佳实践系列评选中,从 5000 多家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首次荣
获“2023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3 年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案例”、
“2023 年上市公司董秘履职评价 4A 级”,
并蝉联“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等多个奖项;在深交所发布的
《关于深市上市公司 2022-2023 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结果的通报》(考
核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连续第二年获
得 A 类最高评级。
(二)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特色化发展战略目标,多措并举推动
战略落地
董事会带领公司继续坚持“成为有固定收益特色的、以资产管理
业务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加大战略执行
力度。
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明确公司 2023 年经营目标,深入讨论公司 2023 年经营面临的内外部
宏观政治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及证券行业发展态势,提出优化收入结
构、防范风险等指导意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战略引
领作用。董事会完成新任董事长选举后,进一步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
沟通,积极凝聚战略共识。新任董事长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总
体战略执行及经营管理情况、各业务线经营策略及转型发展情况,持
续分享对行业发展格局、监管政策环境、核心竞争优势打造、文化建
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洞察与思考。董事会带领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
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战略聚焦,瘦身健体、固本培元,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部门调整的议案》
《关于申请撤销河北分公司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
持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调整组织架构,
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推动战略落地。
(三)践行金融使命,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积极研究部署做
好“五篇大文章”
董事会时刻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
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功能定位,提升服务国家
战略质效,研究部署做好“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方面,公司
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
行”)积极为科技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成长提供融资服务,2023 年
助力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再融资 26.88 亿元;
承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46.19 亿元,行业排名第 14 名。公司控股子
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合信”)发行 2 只
科创类基金产品,积极在投资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
色金融”方面,公司主动服务“双碳”战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负
责任投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2023 年,公司助力完成绿色融资规模
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积
极参与深圳市绿色金融标准《金融机构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
要求》制定工作。“普惠金融”方面,公司积极支持北交所探索科技
创新普惠金融之路,打造服务创新性中小企业主阵地。报告期内,一
创投行助力首家北京市属国企云星宇登陆北交所,创金合信发行全市
场第一支北证 50 指数增强型公募基金,公司打造全市场首个证券公
司非员工激励资管计划第一创业富显 9 号参与北交所莱赛激光战略
配售投资案例。“养老金融”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创金合信已发行
金融”方面,公司持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丰富数字化使用场景,
积极探索数字化技术在提升客户价值和公司管理效率等方面的创新
应用,荣获证券时报“中国证券业合规风控数字化优秀践行者案例君
鼎奖”、中关村数字经济产业联盟“2023 全国企业数字化转型十佳案
例”“2023 数字化应用优秀场景”等奖项。
(四)筑牢发展防线,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健全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监管动态,督促提升合规风控效能,
保障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筑牢高质量发展防线。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2 年度合规报告》,明确 2023 年合规管理重点工作计划,
指导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全年制定、修订《诚信从业管理规定》《员工合规手册》《合规检查
管理规定》等合规管理制度 36 项;强化合规审查及合规检查,全年
开展合规审查工作 9,480 项,组织合规检查 26 项,覆盖各业务线及
子公司;完善合规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合规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监
测、防控、化解各类合规风险;厚植合规管理文化,全年开展合规培
训宣导 1,190 次,持续加强新规学习,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全年公司
合规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各项业务合规稳健开展。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等议案,持续关注、指导经营管理层加强全面
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压力
测试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等系列风险管理制度;持续优
化风险限额指标体系,深化风险管理估值与模型管理,强化风险监控
及报告机制,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体
系,确保风险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培训宣导及文化
建设,强化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全年公司风险管理体
系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健有序开展。
(五)践行 ESG 理念,从战略高度全面推进 ESG 实践,提升可持
续发展能力
董事会积极践行 ESG 理念,全面统筹从战略高度开展 ESG 实践,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成为 ESG 实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
者。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以 ESG 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从 ESG 治
理、ESG 投融资、ESG 风险管理、ESG 信息披露和 ESG 生态系统建设五
个方面,大力推进 ESG 实践。ESG 治理方面,公司 ESG 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负责任投资政策声明》等 ESG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事项,有力驱动 ESG 工作的纵深布局与高效运作。ESG 投融资方面,
公司完善 ESG 投研体系,持续运作行业首个 ESG 整合策略债券型券商
资管产品“第一创业 ESG 整合债券”系列,创设首个采用双投顾/财
顾模式的慈善信托产品“华润信托•农银壹私行恒•沁第一创业 ESG 慈
善信托”;一创投行独家主承销绿色公司债券“G23 高安 1”,募集
资金 8 亿元助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ESG 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搭建与
ESG 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持续推动 ESG 理念在各类风险管理
制度、流程中落地。ESG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优化 ESG 信息披露指标
体系和 IT 系统,披露《2022 年度 ESG 报告》《2023PRI 报告》,上
线公司官网“可持续发展”栏目。ESG 生态系统建设方面,公司作为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积极参与
深圳市地方标准《金融机构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制定
工作。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获得权威机构广泛认可。2023 年,
公司获得深交所国证 ESG 指数 AAA 级最高评级、MSCI ESG 评级 BBB
级、Wind ESG 评级 A 级等良好评级,标普 CSA 得分在 A 股上市证券
公司中排名第三。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年上市公司 ESG
最佳实践案例”“2023 年上市公司 ESG 优秀实践案例”、深圳市绿色
金融协会“2023 年绿色金融治理典范”奖、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
“2023 大湾区上市公司绿色治理 TOP20”、财联社“2023 绿水金山奖
•ESG 金融创新奖”、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第二届“新华信用金兰
杯”评选“ESG 实践优秀案例”“责任投资优秀案例”等系列权威奖
项。公司 ESG 实践案例《大湾区上市公司 ESG 价值的先行者:第一创
业 ESG 实践的卓越突破》荣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六届“卓越开
发者”案例大奖赛三等奖,将纳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MBA 案例库。
(六)全面加强文化建设和廉洁从业管理,厚植行业文化理念,
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
神,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厚植“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
化理念,加强廉洁从业管理,防范腐败、违规执业风险,营造风清气
正的良好环境。2023 年,董事会听取《公司 2022 年度廉洁从业执行
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将党建引领、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
程》;全面加强廉洁从业管理,全体董事学习廉洁从业宣导,全体员
工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员工参加廉洁从业培训 7,468 小时。公司推
进落实《2022-2024 年文化建设重点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创
行天下”“好书共读”“学海行舟•好课共学”等系列文化建设活动。
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
连,在董事会支持下探索专业化、体系化推进公益事业。2023 年,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并持续关注对外捐
赠的实施情况。公司响应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在
动;与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政府签署“一司一县”结对帮扶框架协议,
开启金融行业特色帮扶和公益实践的新探索;深入多个县域一线调研,
研究结对帮扶县的有效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出谋划策,推进乡村振兴
“加速跑”。公司乡村振兴案例《以聚合之力构建“金融+公益”发展
模式》《凝聚多方力量 共谱乡村教育“振兴曲”》分别荣获中国网
“2023 年度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每日经济新闻》2023 金鼎奖“最
佳乡村振兴经典案例”。
三、董事履职情况
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制度建设、组织架构调整、关
联交易管理、合规与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完善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
所长,提供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专业化、科
学化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授权委托 缺席
董事姓名 职务
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吴礼顺 董事长 5 5 0 0
王芳 董事 7 7 0 0
青美平措 董事 5 5 0 0
梁望南 董事 7 7 0 0
臧莹 董事 7 6 1 0
高天相 董事 7 7 0 0
罗飞 独立董事 7 7 0 0
彭沛然 独立董事 7 7 0 0
李旭冬 独立董事 7 7 0 0
刘晓蕾 独立董事 7 7 0 0
刘晓华 独立董事 5 5 0 0
刘学民 董事长(离任) 2 2 0 0
邓文斌 董事(离任) 1 0 1 0
杨维彬 董事(离任) 1 1 0 0
徐建 董事(离任) 1 1 0 0
龙翼飞 独立董事(离任) 2 2 0 0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7
其中: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召开会议次数 5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授权委托 缺席
董事姓名 职务
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四、2024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
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经营管理层凝聚共识,践
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将功能性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提
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自身高质量发
展新成效助力建设金融强国。
(一)充分发挥功能性,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做好金
融“五篇大文章”,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
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履行资本市场“看门
人”、社会财富“管理者”职责,着力提升自身服务国家战略质量和
效率,系统谋划和全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能力。立
足国家所需、产业所趋、转型所急、公司所能,持续建立健全服务国
家战略工作体系,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积极贡
献力量。
(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夯实公司高质量
发展基础
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及时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稳妥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继续打造董事会最佳实践。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督
导,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主要股东行为规
范、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监管要求,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做精做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组织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活动,
加强投资者双向互动,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坚定战略,秉持“一个一创”的理念,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统一思想,坚定战略,推进战略聚焦,秉持“一个一创”的理念,
充分发挥协同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推
动发展战略落实落地。加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趋势、证券行业转型发
展格局的研判,认清形势,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
力,积极把握新发展机遇。同时做好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努力提升
公司经营质量,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筑牢发展防线,加强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保障持续
稳健发展
密切关注宏观、市场与监管动态,完善合规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
制度体系,加强新规培训宣导与落实,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公司
内控体系,筑牢公司稳健发展防线。提升合规风控信息化水平,切实
加强监测、防控、化解各类风险,巩固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合
规风控信息系统体系。坚持严守底线,提升执业质量及合规风控能力,
加强合规风控文化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合规守法意识。强化穿透式合
规与风险管理,加强子公司垂直管理,为公司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五)践行 ESG 理念,巩固 ESG 先发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继续践行 ESG 可持续发展理念,以 ESG 实质性议题管理为核心,
从战略高度全面深入推进 ESG 实践,致力于成为 ESG 实践的行业先行
者和倡导者。完善 ESG 治理体系,制定 ESG 战略发展规划与行动方
案,持续打造 ESG 投研体系,稳步推进 ESG 投融资,健全 ESG 风险管
理制度体系与流程,提升 ESG 信息披露质量,为 ESG 生态系统建设贡
献先行探索经验。
(六)强化廉洁从业管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诚信执业、廉洁从业管理,深入开展中国特
色金融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培养志存高远、
不惧挑战、阳光自信、专业进取、以客户为中心、不急功近利、着眼
长远、勇于担当的一创人。推进文化建设贯穿公司发展战略,内化于
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外化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的行动之中。继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献力乡村振兴、助学兴教和
环境保护。
战,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勤勉履职、科学决策,带领经
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奋进中不断超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客
户、投资者和社会创造价值。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
全年战略重点和工作任务,认真行使和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24 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
下:
一、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事会主席、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规
报告、反洗钱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薪
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审议通过 19 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并依法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
议期间充分讨论议案内容,有效履行了监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亲自出席 授权委托 缺席
监事姓名 职务 参加监事会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张长宇 监事会主席 3 3 0 0
王学锋 监事 5 5 0 0
孙 晶 职工代表监事 5 5 0 0
孙 蕤 职工代表监事 5 5 0 0
李 劲 职工代表监事 1 1 0 0
钱龙海 监事会主席(离任) 2 2 0 0
李 章 监事(离任) 1 1 0 0
陈志成 监事(离任) 1 1 0 0
覃荔荔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4 4 0 0
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 5
其中: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召开会议次数 4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监事会主席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经营
报告、年度预算、利润分配、公司制度、对外捐赠、选举公司董事和
监事、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
和评估,并监督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及投票
表决情况。监事会主席及部分监事还通过参加或列席总裁办公会及下
设专业委员会会议、经营分析会和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各类重要经
营会议,持续关注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及时、全面地获
取各类经营管理信息。
通过上述方式,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开展议事决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运作和履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
实施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和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公司
治理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慎履职,监事会未发
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或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结合
日常监督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持续高度关注资本市场改革、证券行业发展和监管趋势变
化,重视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监事会主席通过列席公司董
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经营分析会、公司工作总结计划会等
方式,与经营管理层密切沟通,持续提升监督实效。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合规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反洗钱报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
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持续实现对
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公司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合规
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
司 2022 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对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履行监督职
责。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风险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断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
的监控管理。公司各项业务稳健经营,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等相关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
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
求,披露公告合计 113 份。公司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规范管
理公司内幕信息并进行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真实、
完整地登记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和披露等各环
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内幕信息管控有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的情况。
监事会通过审议合规报告、反洗钱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风险管理报告等方式,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平稳有序开展反洗钱工作,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了反洗钱职责。
(三)全面践行 ESG 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以 ESG 实质性议题
管理为核心,从 ESG 治理、ESG 投融资、ESG 风险管理、ESG 信息披露
和 ESG 生态系统建设五个方面深入开展 ESG 实践,致力于成为 ESG 实
践的行业先行者和倡导者。
ESG 治理方面,公司 ESG 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负责
任投资政策声明》等 ESG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事项,有力驱动 ESG 工作
的纵深布局与高效运作。ESG 投融资方面,公司不断完善 ESG 投研体
系,持续运作行业首个 ESG 整合策略债券型券商资管产品“第一创业
ESG 整合债券”系列,创设首个采用双投顾/财顾模式的慈善信托产
品“华润信托•农银壹私行恒•沁第一创业 ESG 慈善信托”;一创投行
独家主承销绿色公司债券“G23 高安 1”,募集资金 8 亿元助力废弃
矿山生态修复。ESG 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搭建与 ESG 相结合的内部信
用评级体系,持续推动 ESG 理念在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中落地。
ESG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优化 ESG 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和 IT 系统,披
露《2022 年度 ESG 报告》《2023 PRI 报告》,上线公司官网“可持
续发展”栏目。ESG 生态系统建设方面,公司作为深圳市绿色金融协
会绿色金融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参与深圳市地方标准《金融机
构投融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制定工作。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获得深交所国证 ESG 指数 AAA 级、
MSCI ESG 评级 BBB 级、Wind ESG 评级 A 级等良好评级,标普 CSA 得
分在国内证券行业排名第三;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 年上市
公司 ESG 最佳实践案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六届“卓越开发
者”案例大奖赛三等奖、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2023 大湾区上市
公司绿色治理 TOP20”、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2023 年绿色金融治理
典范”等系列权威奖项。
二、2024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督促
公司筑牢合规风控防线,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4 年监
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理中的监督作用。监事会将继续通过召开会议、审阅报告等多种形式,
并通过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监督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
召开和表决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提出意
见和建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全面监督。此外,监事会将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监事会主席列席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会
议等方式,积极履行日常监督职责。
(二)紧跟监管形势,关注风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聚焦业务核心、聚焦管理重点,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
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督促公司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和合规与风险管理有
效性,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督促公司持续跟进监
管动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拓宽专业知识和
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提高对监督事项的分析和判断能力。监事会将加
强与同业机构的沟通交流,借鉴公司治理先进经验和监事会工作优秀
实践,学习借鉴并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持续提升监事会的监督理论水
平和履职能力。
(四)推动 ESG 实践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念,以 ESG 实质性议题为核心,从战略高度全面深入推进 ESG 治理、
ESG 投融资、ESG 风险管理、ESG 信息披露和 ESG 生态系统建设,巩固
ESG 先发优势,提升 ESG 实践绩效和公司经营品质。公司将持续完善
ESG 治理体系,深化 ESG 投研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组
织变革,健全 ESG 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 ESG 信息披露质量,不
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行业 ESG 实践探索经验,同时积极履
行社会责任,推动 ESG 标准化建设,为我国 ESG 生态系统建设做出贡
献。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文件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
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 亿元;合并口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2.25%,基本每股收益 0.0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资产 452.81 亿元,较年初下降 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 148.21 亿元,较年初增长 1.43%。
现将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如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
四舍五入的原因):
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3 年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总资产 4,528,120 4,785,110 -256,990 -5.37%
总负债 2,998,812 3,259,038 -260,226 -7.9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482,091 1,461,139 20,952 1.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3.53 3.48 0.05 1.44%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 59.46% 61.67% - 下降 2.21
户资产) 个百分点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
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 452.81 亿元,较年初减少 25.70 亿
元,降幅 5.37%。主要变化为:(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 35.01 亿
元,主要由于债券类和公募基金类金融资产持仓下降;(2)其他资产
减少 17.87 亿元,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化引起其他资产较年初减少;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10.93 亿元,主要由于债券质押回购业务规模
下降;(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25.54 亿元,主要由于股票投资
规模上升;(5)融出资金增加 10.68 亿元,主要由于融资业务规模
上升。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总负债 299.88 亿元,较年初减少 26.02 亿
元,降幅 7.98%。主要变化为:(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减少 21.66
亿元;(2)由于合并范围变化引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应付保理
融资款项较年初共减少 15.32 亿元;(3)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 9.93
亿元,主要系债券借贷的卖出规模下降;(4)应付短期融资款减少
加 34.16 亿元。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8.21 亿元,较
年初增加 2.10 亿元,增幅 1.43%。
二、经营成果
下降 17.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5%,基本每股收益 0.08 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248,869 261,136 -12,267 -4.70%
营业总支出 212,142 214,061 -1,919 -0.90%
利润总额 36,413 46,382 -9,969 -21.49%
净利润 38,755 46,496 -7,741 -16.6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066 40,081 -7,015 -17.50%
综合收益总额 43,469 42,428 1,041 2.45%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 37,779 36,012
总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0 -0.02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5% 2.76% - 下降 0.51 个百分点
(一)营业总收入
主要系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经纪及信用业
务、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固定收益业务、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收
入同比上升的综合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结构 金额 结构
证券经纪及信用业务 63,991 25.71% 71,794 27.49% -7,803 -10.87%
自营投资及交易业务 -4,360 -1.75% -17,192 -6.58% 12,832 不适用
固定收益业务 43,837 17.61% 28,800 11.03% 15,037 52.21%
投资银行业务 11,700 4.70% 19,601 7.51% -7,901 -40.31%
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
务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
类投资业务
其他业务 21,358 8.58% 28,746 11.01% -7,388 -25.70%
抵销 -312 -0.12% -281 -0.11% -31 不适用
合 计 248,869 100.00% 261,136 100.00% -12,267 -4.70%
业务实现收入 63,991 万元,同比下降 10.87%,主要系证券经纪业务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收入等同比下降的影响。
业务实现收入-4,360 万元,同比亏损减少 12,832 万元。
比上升的影响。
下降的影响。
基金管理业务实现收入 106,380 万元,同比下降 14.27%,主要系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收入、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等下降的影响。
募股权基金管理与另类投资业务实现收入 6,275 万元,同比上升
的投资收益、租赁收入等。2023 年公司其他业务实现收入 21,358 万
元,同比下降 25.70%,主要系银华基金投资收益、政府补助同比下降
的影响。
(二)营业总支出
同比下降 0.9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结构 金额 结构
税金及附加 1,707 0.80% 1,886 0.88% -179 -9.50%
业务及管理费 208,362 98.22% 208,605 97.45% -243 -0.12%
信用减值损失\其
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 1,553 0.73% 1,372 0.64% 181 13.18%
合 计 212,142 100.00% 214,061 100.00% -1,919 -0.90%
其中,2023 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 20.84 亿元,占营业总支出的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比例
金额 结构 金额 结构 额
人力资源费用 125,176 60.08% 127,109 60.93% -1,933 -1.52%
固定经营费用 27,742 13.31% 27,549 13.21% 193 0.70%
日常经营费用 12,284 5.90% 12,710 6.09% -426 -3.35%
业务费用 41,521 19.93% 39,559 18.96% 1,962 4.96%
投资者保护基
金
其他 563 0.27% 459 0.23% 103 22.34%
合计 208,362 100.00% 208,605 100.00% -243 -0.12%
(1)2023 年人力资源费用 125,176 万元,同比下降 1.52%。
(2)2023 年固定经营费用 27,742 万元,同比上升 0.70%。
(3)2023 年日常经营费用 12,284 万元,同比下降 3.35%。
(4)2023 年业务费用 41,521 万元,同比上升 4.96%。
(5)2023 年投资者保护基金 1,077 万元,同比下降 11.6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0,655,551.54 元,基本每股
收益 0.08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82,202,581.35 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
财务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净
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大集合产品风险准备金合计
去 2023 年实施的上年度现金分红 168,096,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46,430,664.9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 2023 年末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截至 2023 年末,
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 2,446,430,664.92 元。
从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等综合因素考虑,现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现有总股本 4,20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 134,476,800.00
元,占母公司 2023 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267,437,517.12 元的
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
需要,公司对 2024 年度以及 2025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
下内容:
一、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遵
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关联交 2023 年 2023 年度
关联人类别 关联人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额占同类
易类别 预计金额 发生额
业务比例
首创集团及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
其一致行动 18,418.01 0.00%
公司
人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因市场情况、业 96,719.80 0.02%
代理买 有限公司 务量的不确定,
卖证券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 手续费收入 以实际发生数计
其他关联人 26,960.53 0.01%
公司 算。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6,191.30 0.00%
关联自然人 2,936.22 0.00%
小计 151,225.86 0.03%
实际发生
关联交 2023 年 2023 年度
关联人类别 关联人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额占同类
易类别 预计金额 发生额
业务比例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
公司
首创集团及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
其一致行动 21,687.80 0.12%
公司
人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
司
华 熙 昕 宇 及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56.51 0.00%
因市场情况、业
其 一 致 行 动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
务量的不确定, 0.01 0.00%
人 公司
利息支出 以实际发生数计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银华基金 算。 60,400.49 0.32%
公司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
其他关联人 8,311.04 0.04%
公司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3,985.32 0.02%
关联自然人 765.63 0.00%
小计 236,447.80 1.25%
首 创 集 团 及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接受委托 2,946.81 0.00%
其 一 致 行 动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 发行单一资管
人 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或专项计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 划并收取管理
其他关联人 1,145,558.10 0.13%
公司 费及业绩报酬
证券和 因市场情况、业
小计 等 2,158,654.31 0.24%
金融产 务量的不确定,
关联人认购
品销售 以实际发生数计 2,803,509.25
(申购)和赎
与交易 其他关联人 关联自然人 算。 (截至 2023 年 0.00%
回集合资产管
末持有份额)
理计划
持有关联方作 20,014,067.2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银华基金 为管理人的公 (截至 2023 年 1.31%
公司
募基金 末账面价值)
首创集团及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
证券承 其 一 致 行 动 财务顾问收入 因市场情况、业 299,056.60 0.15%
有限公司
销、保 人 务量的不确定,
荐及财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 以实际发生数计
其他关联人 证券承销收入 1,590,254.71 0.78%
务顾问 有限公司 算。
小计 1,889,311.31 0.93%
代理销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代理销售基金 因市场情况、业
售 金 融 银华基金 655,438.61 3.58%
公司 产品的收入 务量的不确定,
产品
实际发生
关联交 2023 年 2023 年度
关联人类别 关联人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额占同类
易类别 预计金额 发生额
业务比例
以实际发生数计
算。
因市场情况、业
出租交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出租交易席位 务量的不确定,
银华基金 17,225,874.94 27.16%
易单元 公司 的租赁收入 以实际发生数计
算。
注:
(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3 年向首创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不含税)合计
二、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序 关联交 相关业务或 定价原则及预 截至 2024 年 2 月
关联人 上年发生金额
号 易类别 事项介绍 计金额 底已发生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或期 北京国管及其
货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与 40,425.42 1,712,045.02
参 照 市 场 水 平 一致行动人
保 荐 服务 ;财 务 顾问 服
证券和 定价。因市场情
务;投资顾问服务;资产
管 理 服务 ;出 租 交易 单
品服务 确定,以实际发
元;代销金融产品服务;
生数计算。
投资项目管理;资产托管 其他关联人 1,136.62 2,663,193.77
与运营外包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 北京国管及其
券、衍生品、资产管理计 一致行动人
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参照市场水平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
证券和 定价。因市场情 20,037,073.47 20,014,067.25
证券化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 等 与证 券和 金 融产 品
品交易 确定,以实际发 月末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相关的交易;同业拆借、
生数计算。
债券借贷、债券回购、现
券买卖、同业投资、同业 2,803,509.25 2,803,509.25
存放等资金交易。 其他关联人 (截至 2024 年 2 (截至 2023 年
月末持有份额) 末持有份额)
参照市场水平
北京国管及其
定价。因市场情 0 0
共同 根 据 相关 监管 规 则界 定 一致行动人
投资 的共同投资。
确定,以实际发
其他关联人 0 0
生数计算。
参照市场水平
公 司 向关 联人 提 供订 立 北京国管及其
定价。因市场情 0 0
居间 合同、开展交易等媒介服 一致行动人
服务 务,或者接受关联人提供
确定,以实际发
的以上服务。 其他关联人 0 0
生数计算。
物业租赁、采购商品、咨 参 照 市 场 水 平 北京国管及其
询服务、信息服务、物业 定价。因市场情 一致行动人
餐饮、人力资源等综合服 确定,以实际发 其他关联人 0 22,242,314.85
务。 生数计算。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管注册资本为 5,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礼顺,住
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69 号。北京国管的主要
业务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
产重组并购等。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北京国管总资产 34,693.63
亿元,净资产 12,661.36 亿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 9,758.72
亿元,净利润 261.18 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末,北京国管持有公司 11.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 22,22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
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银华基金的主
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银华基金总资产 64.83 亿元,净资产 40.55 亿元,2023 年度营业
总收入 32.07 亿元,净利润 6.36 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持有银华基金 26.10%的股权。
其他关联人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 6.3.3 条,以及《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除上述第 1 项和第 2 项关联人以
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合《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
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
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分别回避该议案中
关联事项的表决。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
准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2024年度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的合计总额不
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0%。
净资本状况和市场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公司2024
年度自营投资限额。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8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适应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拟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调整公司
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有关事宜:
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
的 30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
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
相关要求。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
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证券公
司短期融资券、转融资、可续期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债务融资
品种。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
市场情况确定。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但发行永续次
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无固定期限品种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
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债务融资工具的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依每次具体发行结构而定。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
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净资本、流动资金、项目投资,
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如监管机构对于
募集资金用途有具体规定的,则应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
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
确定。
为有效协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裁(按
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
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
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
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按
照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
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产品方案、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
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
的安排、发行价格、面值、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偿付顺序、定价方
式、发行安排、
(反)担保函/支持函/维好协议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等特殊条款、
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
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方式等与债务融
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
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支持函/维好协议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
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
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
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
公告、通函等);
(3)决定和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
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
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继续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主体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
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
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
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
行。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9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 2023 年联合发布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万元);
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1
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
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现将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
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未出现与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任职起止时间 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
独立董事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
独立董事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
独立董事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
独立董事
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
独立董事
(离任) 2023 年 6 月 27 日 独立董事;因个人任期届满,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不再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任独立董事职务、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龙翼飞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刘晓蕾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补选李旭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华女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补选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补选后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 彭沛然(委员)、刘晓蕾(委员) 彭沛然(委员)、刘晓蕾(委员)
审计委员会 罗飞(主任委员)、彭沛然(委员) 罗飞(主任委员)、彭沛然(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龙翼飞(主任委员)、刘晓蕾(委员) 刘晓蕾(主任委员)、刘晓华(委员)
提名委员会 龙翼飞(主任委员)、李旭冬(委员) 李旭冬(主任委员)、刘晓华(委员)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2023 年,上述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均按任职召集、主持和参加了相关会议,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各项议题,结合自身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
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定程序就公司关联
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董事 2022 年度薪酬、董事
提名、董事长辞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稽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建议,有效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
状况,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完善和有效运作;公司独立董事与公
司年度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阅年度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
告按期披露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问答、查阅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及股
吧评论、就投资者关切向公司核实并督促公司及时有效回应等方式,
持续监督公司建立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机制,畅通交流
渠道。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年审工作沟通会等会议,审阅公司各类报告,参加
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并通过到公司实地考
察、与公司业务人员进行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
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发布后,公司及时修订《公司章
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独立董事履职的制度保障。
(七)其他
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积极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内
部控制、公司业务发展、风险防范、薪酬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
给予公司建议和指导,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公司独立董
事提出的合理意见及建议均已得到公司的采纳或回应。
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培
训活动,内容覆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短线交易与董监高减持、独
立董事新规、廉洁从业等方面,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关键事项,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业务需要,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履职,以独立视角和专业特长为公司提供了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维护了公司整
体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和公司重要事项,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
力,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进一步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
策,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公司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3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
然)》《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冬)》《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刘晓蕾)》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翼飞,离任)》。
独立董事:罗飞 彭沛然 李旭冬 刘晓蕾 刘晓华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2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
要求、选任与任职管理、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
细规定。根据前述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3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24 年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组织修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详见公司于
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事项:
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情况、有关政
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情况、有关政府机
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公司章程》之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记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的审批(如需)、
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4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意见》提出,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
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规定,
上市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
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提下制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5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届满。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前述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
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吴礼顺先生、青美平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京国瑞国企
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提名梁望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葛长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董事会提名王芳女士、高天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
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礼顺先生、王芳女士、
青美平措先生、梁望南先生、葛长风女士、高天相先生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6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届满。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
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李旭冬先生、刘晓华女士、余剑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
券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
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议案 17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届满。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名监事候选人。根据前述规定,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提名张长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
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学锋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长宇先生、王学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
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非表决事项 1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现就 2023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如下:
一、2023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深
入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运用自身专业
优势进行研究分析、审慎判断,提出宝贵建议,提升了董事会议事效
率和决策质量。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客观的专
业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罚,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积极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认真
参加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监督各项决议的落实与实施,为
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经董事自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初评、董事会考核,公司
全体董事 2023 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2023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
的决议,公司每年度向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支付津贴。
津贴。
报告期内,归属于 2023 年度计提并发放的公司董事薪酬情况详
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非表决事项 2
各位股东: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现就 2023 年度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
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公
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
东大会,监督会议提案、召集、审议和表决的合法合规性;积极参加
监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监事会主席通
过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总裁办公会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有效行使监督职权。
罚,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积极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认真
参加各类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监督各项决议的落实与实施,为
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经监事自评、监事会考核,公司全体监事 2023 年度履职考核结
果均为称职。
二、2023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
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酬。
津贴的议案》的决议,公司每年度应向外部监事支付津贴。
按照《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发放薪
酬。
报告期内,归属于 2023 年度计提并发放的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
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非表决事项 3
项说明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专项说明
如下:
一、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勤勉义务,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勤
勉尽责;积极推进、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强化合规管理
和全面风险管理措施,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廉洁从业,未发生违反法
律法规或公司制度的情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
资源管理制度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与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总裁的年度绩效进行
考核,审议董事长、总裁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建议,并提
交董事会最终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合规考核工作由合规总监负责。2023 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公司
制度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
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合规总监的履职情况和考核意见需报送公司
注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如监管机构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
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合规总监的考核予以重新审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根据外部相关规定及公
司内部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