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并承诺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0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25.03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35.80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39.9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63,152.86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永证验字(2023)21001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6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方向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66,314.44 66,123.45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97,029.41 万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9,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00%。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
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29,000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的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9,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