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 6 月
股票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685,000 股,并对本次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0,229,575股减少至207,544,575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0,229,575元减少至人民币207,544,57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2024-035)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的公告》(2024-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号软件园 C 区 26 号楼公司三楼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