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4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52%;本次回购价格为 12.2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的异议。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
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简称“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威孚高科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考
〔2020〕5 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无
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确定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6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4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48 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意见。
成的公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1,0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590 名,共持有
限制性股票 19,249,000 股。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2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30,0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568 名,共持有
限制性股票 11,187,000 股。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56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93,500 股的回购注销手
续。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568 名,共持有
限制性股票 5,593,500 股。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3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7,0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535 名,共持有
限制性股票 5,176,500 股。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 1、2023年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2023年较2019年自营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绝对额
不低于9.58亿元;3、2023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前述解除锁
定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对应批次未解除锁定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股
票市价的较低者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
果,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自营利润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 次 涉 及 回 购 注 销 的 股 份 为 535 人 持 有 的 尚 未 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共 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已实施了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5.48元/股调整至12.28元/股。根据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28元/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63,567,420元,回购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
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4]B052号)。
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82,675 -5,176,500 806,175
高管锁定股 806,175 0 806,175
股权激励限售 5,176,500 -5,176,50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6,180,118 0 996,180,118
人民币普通股 823,800,118 0 823,800,118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172,380,000 0 172,380,000
三、股份总数 1,002,162,793 -5,176,500 996,986,293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