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 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本次回购注销调整后的 223,944 股股票
价格由 17.58 元/股调整为 14.23 元/股;调整后的 18,872 股股票价格由 18.95 元/
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公司总股本 1,010,579,79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激励办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规则
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与价格进行调整,数量由 202,347 股调整为 242,816 股,本次回购注销调整后的
格由 18.95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本事项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期为自 2022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
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象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绩效考核未达标或降级的激励对象的
部分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元/股调整为 14.23 元/股;调整后的 18,872 股股票价格由 18.95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 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010,579,797 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不送红股。2024 年 6 月 7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原则”,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回购注销的数量 Q=[202,347*(1+0.2)]=242,816 股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
则”,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
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四)派息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回购价格 P1=(17.58 元/股-0.5 元/股)/(1+0.2)=14.23 元/股;
调整回购价格 P2=(18.95 元/股-0.5 元/股)/(1+0.2)=15.38 元/股;
三、 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 监事会对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价
格。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