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19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 20 号院金辉时八区 10 号楼
精进电动一层 11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0,136,750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权数量为:1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0.5482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余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
集人及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 Wen Jian Xie(谢文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249,855,600 99.8876 281,150 0.1124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249,855,600 99.8876 281,150 0.1124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249,855,600 99.8876 281,150 0.1124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249,855,600 99.8876 281,150 0.1124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249,855,600 99.8876 281,150 0.1124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数
普通股 249,855,600 99.8876 281,150 0.1124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249,295,600 99.6637 841,150 0.3363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249,855,600 99.8876 281,150 0.1124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96,775,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利润分配方案 3,137 5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荣胜、郑晴天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