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 提名周明生先生
为㈨ 、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 己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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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 、详细 的工作经历 、全部 兼职 、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 己同意 出任杭州聚合顺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 见该独 立 董事候选
人声明 )。
提名人认为 ,被 提名人具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 杭州聚合顺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并
承诺如下 :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
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 己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 董事履职学习平 台的线
上 学习 。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
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关于公 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如 适用 );
(三 )中 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 自律监管规 则 以及 公司章程有 关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 的相
关规定 ;
(四 )中 共 中央纪委 、 中共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 、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 、独
立 监事 的通知》的规定 (如 适用 );
(五 )中 共 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 (任 职 )问 题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六 )中 共 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
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的相关 规定 (如 适用 );
(七 )中 国人 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
度指 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八 )中 国证监 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九 )《 银彳
亍业金 融机构董事 (理 事 )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
(十 )其 他法律法规 、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情形 。
三 、被提名人具各独 立 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 、
子女 、主要 社会关系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配偶 、
配偶的父母、配 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
(二 )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 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三 )在 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东
或者在 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四 )在 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五 )与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
属 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人员 ,或 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
(六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 、实 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 自附属
企业 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 的人员 ,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
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 字 的
人员 、合伙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 性 的情形 。 四 、
独 立 董事候选人无 下列不 良记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 r
事处罚的 ;
(二 )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 ,尚 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 以上通 报
批评 的 ;
(四 )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本 所认定的其他情 形 。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 董事期间因连续两 次未能亲 自出
席 也不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 议被董事会提议 召开股东大 会 予
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
六 、包括杭 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在 内,被 提名人兼任独
立 董事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三家 ,被 提名人在杭州聚合 顺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 年 。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
被提 名人 己经 通过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 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
本提名人 己经根据 《上海 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l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
述或误导成分 ,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 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 明 。
提 名人 :杭 州 聚合顺新
溥螂 董事会
⒛ 24年 6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