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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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2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 3 人,
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岳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
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 2024 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
求的情况下,公司进行 2024 年年内现金分红。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及 2024 年年内净利润水平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
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上述具体现金
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内分红方案授权范围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
红频次,简化分红程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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