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 日以微信方式发出,监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
(以下简称“《公司法》”)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为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75,180.75 万
元(含本数)。该募集资金规模在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4,300.00 万元基础上,
扣减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在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占比
超过 10%的部分(即 19,119.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号 集资金金额 金额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
(一期)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
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
期)工程项目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
期工程项目
合计 178,849.79 94,300.00 75,180.75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
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58,102.09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
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
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
项目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
目
合计 178,849.79 58,102.09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
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二)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
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3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钱
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