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0,875,051.20 元(含税),占 2023 年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5.31%,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4-01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期间共计转股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期间“欧晶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0),欧晶转债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即 2024 年 6 月 14 日)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恢复转股。
案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2,405,73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99938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79944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9993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中涉及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欧晶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 号内蒙古欧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葛涛
咨询电话:0471-3252496
传真电话:0471-325235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