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
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
到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客观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澳洋医院增资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
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静、季超、袁益兵、朱志皓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周群信、徐国辉、陈和平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以下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次会议决议》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周群信 徐国辉 陈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