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
《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上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
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 2024 年 6 月 6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
共计授予 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6.49 元/股。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