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52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票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具体情况具体如下: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人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拟在 2024 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金分红》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中
期分红安排,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则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
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
路径的要求;
(二)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三)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比例
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含),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 30%(含)。
三、中期分红程序
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比例等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
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
因素后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两个月内
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