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7 元人民币(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即保持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7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致的;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7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6.0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559,527,623 股。由于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正处于行权期,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
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7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事项
由于公司派发股票红利, 应对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6492)行权价格将由 14.77 元调整
为 14.10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
咨询联系人:王颖欣
咨询电话:0755-83481391
八、 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