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友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 回售期: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 回售期内“健友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健友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计息年度即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健友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公司的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健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且“健友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健
友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健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回售条款
根据“健友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为:在本次可转
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
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
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
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
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
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健友转债”第五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的票面利率为 1.8%,计息天数为 55 天(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算头不算尾),当期应计利息为 100*1.8%*55/365≈0.27
元/张(含税),即回售价格为 100+0.27=100.2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健友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健友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79”,转债简称为“健友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健友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健友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健
友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健友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6990789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