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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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4-2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1,109,830,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2,196,617.9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告发布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司 2023 年年 度权益 分派 方案为 :以公 司现 有总股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 35 号汇津广场 1 号楼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侯丽敏
  咨询电话:022-84866617           传真电话:022-84866667
  七、备查文件
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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