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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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2023 年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46,080,000.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2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杰风、孙
培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梦静,员工持股平台风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姚春海、张宇敏、朱志康、黄凯同时承诺:若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
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 3-1 号
  咨询电话:0573-8777116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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