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 4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46%,最高成
交价为 27.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01 元/股,成交金额为 2,741,809.00(不
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盘龙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