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 关于公司回购控股子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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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7)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股子公司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亨软件”)与北京金融街资
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资本”)签署了《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金融街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出资10,000,000元人民币认购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
票1,000,000股。同日,公司与金融街资本签署了《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
限公司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认购补充协议》”),约定如触及回购条件,公司需
按照《认购补充协议》约定回购金融街资本认购的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附条件回购股权的公告》。
  道亨软件因财务数据不符合上市要求及战略调整已暂停上市计划,事实上已
无法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即已触发公司与金融街资本签订的《认
购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回购条件,现金融街资本根据《认购补充协议》的相关
约定,要求公司依约回购其持有的道亨软件全部1,000,000股股份。基于上述情
形,经协商一致,公司与金融街资本于2024年6月6日签订《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照约定回购金融街资本认购的道
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金融街资本将不再持有道亨软件股份,公司持有道亨
软件股份比例由68.51%增加至70.15%,道亨软件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回购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
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398791D
  法定代表人:程瑞琦
  成立时间:1992年09月16日
  注册资本:2,776,200.628388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4号7层701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西
单商业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销售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加工;制冷设
备安装;承办消费品市场;汽车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零售卷烟;
游泳池;西餐(含冷荤凉菜、含裱花蛋糕)、冷热饮、中餐(含冷荤凉菜)、中
式糕点;销售饮料、酒;零售图书、期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洗衣;酒店管理;
会议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服装、珠宝首饰、鲜花、箱包;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金融街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所涉及控股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71659582K
  法定代表人:隗刚
  成立时间:2013年07月08日
  注册资本:6,1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1幢262室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经
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租赁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技术
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110,908,987.26    126,094,531.46    108,714,375.87
   净利润         13,784,669.28      27,579,536.83     20,342,341.52
   项   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34,214,621.09      325,742,283.17       312,049,893.47
  负债总额        22,847,266.37       21,758,925.92        15,653,170.28
  所有者权益      311,367,354.72      303,983,357.25       296,396,723.1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790,000    68.51%    42,790,000     70.15%
      隗 刚             210,000      0.34%     210,000        0.34%
  梦航创新(海南)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道亨启辰(海南)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筑梦数创(海南)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64%          0         0.00%
      合 计           61,000,000    100.00%   61,000,000     100.00%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年6月6日
暂停上市计划,事实上已无法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即已触发《认
购补充协议》第1.1条约定的股份回购情形(1)。
义务,乙方同意前述回购事项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特定事项协议
转让方式完成标的股份回购。
计算方式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计算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股份回购款=甲方已向道亨软件支付的认购资金总额
金额(如有)
  (其中,“N”为甲方投资期限,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部分按实际天数
/365计算,从甲方支付标的股份认购资金之日2023年4月7日起算至乙方足额支
付股份回购款之日止(含支付当日))
  乙方应于实际支付回购款项之日确定时,通过书面方式向甲方确认乙方实际
应向甲方支付的回购款金额。甲乙双方须在回购金额确认文件上加盖公章,作为
本协议的附件。
日内(即2024年9月2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收款账户支付全部回购价款。
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并于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配合乙方及道
亨软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办理前
述事宜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由乙方负责准备,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的相关税、费。
过户登记事项,已经取得了其自身所需要的一切批准、许可和授权,不违反任何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反自身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
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自身所需要的一切批准、许可和授权,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
反自身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
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乙方承诺,将及时履行标的
股份回购涉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促使道亨软件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
完成道亨软件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议转让方式完成标的股份回购交易,则双方同意在不减损甲方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认购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股份回购安排,具体双方可协商约定以适应届时交
易制度及主管机关要求。
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金额,为避免或减少损
失支出的合理费用,为追偿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及保全费等)。
回购款的,则每迟延支付一日,需按照应支付而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
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回购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均支付完毕之日为止(乙
方已支付的回购款自支付之日起不再计算违约金)。
加盖公章后成立。
殊投资条款回购甲方持有的道亨软件股份相关事项审议通过后生效。乙方应促使
道亨软件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完成前述事项并促成本协议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金融街资本所持有的道亨软件股份是触发了双方签署的《认购补充
协议》约定的股份回购条件所履行的回购行为。本次回购依据《认购补充协议》
的相关约定执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持有道亨软件股
份比例由68.51%增加至70.15%,道亨软件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控
制权进一步提升。本次回购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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