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
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
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蔡开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
关收购股权协议尚未生效,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终止本次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