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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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6 月 1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
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在悉知本激励计划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
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另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
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88 人调整为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10 元(含税),
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由 240.23 万股调整为 348.3335 万股,授予价格由 53.74 元/股调整为 34.92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
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6 日为授予日,
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8.33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34.9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谢维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
                      。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刘圣松、周正华、谢维伟系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9)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谢维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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