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3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
材料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由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财务审计费用为 10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14:30 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
金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